【2022考季】甲乙的承包地相邻。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乙在自己承包地上为甲开设一条道路供甲通行所需,甲一次性交清10万通行费,没有其他约定,双方也未办理地役权登记。随后甲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丙、丁(两人各占50%);一年后乙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不知情的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地役权变动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1)选项A: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登记是对抗要件不是生效要件。(2)选项BC: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3)选项DE: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因未登记不产生对抗效力,故不知情的戊有权拒绝丙丁在自己土地上通行。
用益物权概述
知识点出处
第八章 物权法
知识点页码
2022年考试教材第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