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
主讲:翟继光
第一部分 会计法基本制度
一、立法目的
二、适用主体与设置账簿义务
三、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人员的责任
四、主管部门与统一会计制度
一、立法目的
《会计法》
1985年0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2017年11月0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二、适用主体与设置账簿义务
《会计法》第二条 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在陈某与北京天信宇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中,法院认为陈某系天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知情权,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天信公司作为境内企业,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故陈某在本案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参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33776号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1民终1366号民事判决书。
在韶关市永鑫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区财政局财政行政管理一案中,法院认定,2017年5月9日,韶关市武江区中卓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武江财政局委托对永鑫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核查,为此出具《关于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内容有“……二、存在问题。(一)未依法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经查,永鑫水电公司从设立日至今未对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更没有对该专项资金设置会计账簿或相关账务核算其收支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5〕355号)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补助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及《会计法》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等相关规定。(二)专项资金申报资料不真实。该单位负责人曾永成财政检查询问笔录反映,其单位此专项资金申报资料中的生猪出栏证明(屠宰场出具)数量不真实,是估计的大概数量,没有生猪出栏数量的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专项资金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的相关规定……”
2017年7月31日,武江财政局对永鑫有限公司作出韶武财〔2017〕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永鑫有限公司在2013年申报并于2014年6月26日取得武江财政局支付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存在:一、未依法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二、专项资金申报资料不真实。决定对永鑫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收回补助资金50万元;二、处以5万元的罚款。
参考: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2行终26号行政判决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行申1030号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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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目的
二、适用主体与设置账簿义务
三、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人员的责任
四、主管部门与统一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