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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吉财村指〔2021〕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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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其他经济法规
文      号:吉财村指〔2021〕504号
颁发日期:2021-07-21
地   区:吉林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相关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53号),现下达你地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58,908万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奖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等工作。此项资金指标收入列2021年“1100313 农林水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701(04/06/07)农村综合改革”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支出”。

请你局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村[2021]580号)要求,结合中央和省级下达预算做好预算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村〔2019〕414号),现将你地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一并下达,并认真组织填报,在收到指标文件15日内,将绩效目标分解表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要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脱贫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省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1. 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总表不下发)

2. 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