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和提存混淆怎么记忆?
问题来源:
张老师
2022-12-05 01:45:19 501人浏览
遗失物是1年,提存是5年。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除斥期间)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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