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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的具体含义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不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啊

抵押权 2022-10-26 11:23:02

问题来源: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B银行抵押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设立抵押权,A公司与B银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B、B银行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C、B银行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该写字楼属于抵押财产
E、该写字楼不属于抵押财产

正确答案:A,B,E

答案分析:(1)选项A: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2)选项BC: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3)选项DE: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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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老师

2022-10-26 11:33:58 681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指的不是抵押权的设立,而是处分时的原则:

(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房随地走”);

(2)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地随房走”)。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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