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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要约、悬赏广告、交叉要约、现物要约 ,麻烦老师解释一下 谢谢

反要约、悬赏广告、交叉要约、现物要约 ,麻烦老师解释一下 谢谢

代表人诉讼 2023-02-24 07:57:34

韩老师

2023-02-25 02:41:34 517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 l )反耍约,又称新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扩张、限制或者变更后所作的“承诺” 。因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方能成立合同,对要约修改后所作“承诺”,实为一种新的要约,而非对要约的承诺。《民法典》第488 条规定,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是对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 相对人须以完成广告中指定的行为作承诺,方能成立合同。广告人对完成广告要求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行为人在完成广告中指定的行为时,对广告人有报酬请求权。《民法典》第499 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3 )交叉要约,又称交错要约,是指当事人双方互为意思内容相同的要约。交又要约中的两个意思表示,是相向发出的,且均在收到对方要约之前发出,可谓“不谋而合”,故交叉要约互达于相对人时,合同即成立。

(4 )现物要约,又称无要约寄送,是指未经订购而当事人一方向相对人径寄物品的行为。现物要约的相对人不负有承诺义务,但在要约人领回物品前负有保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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