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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7与5,20,7分别是什么的规定,请老师帮忙归纳一下,谢谢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2022-10-18 18:37:51

问题来源:

【考点10】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

填写立案审批表或立案决定书,由行政首长批准,并指派专人承办

调查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系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并应当在7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告知、陈述申辩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未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审查决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法制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①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②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③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期限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90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考点11】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适用范围

1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案件;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2)对应当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

费用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提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5内提出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5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举行期限

(未明确规定)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内举行听证

通知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税务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公开举行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听证不公开进行

主持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仅当事人可以委托)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仅当事人可以委托)

放弃听证权利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中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税务机关依法终止听证

申辩和质证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过程中,由本案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指控,并出示事实证据材料,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就所指控的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申辩和质证

笔录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1)听证的全部活动,应当由记录员写成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审阅并由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签名后,封卷上交税务机关负责人审阅

2)听证笔录应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阅读或者向他们宣读,他们认为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他们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字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作出决定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规定,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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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老师

2022-10-19 15:07:10 1615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5.20.7说的是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的期限是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 日内,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20 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于举行听证的7 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必要时予以公告。

5.15.7说的是,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之日起5 日内提出。当事人要求听证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 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 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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