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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计算步骤,最后四套题一,简单题34题

最后应补缴企业所得税956917.42元的计算过程不理解,可以解释下吗?

涉税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2022-01-03 20:33:14

问题来源:

(2)作出相应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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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2022-01-04 15:06:14 384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1.956917.4,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是企业所得税。本题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是85691.7。

2.题中说明,(1)租金收入没有确认收入,不正确,所以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0000÷(1+9%)

(2)同样的租金收入,没有缴纳相关税费,不正确,所以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6935.78+2972.48+1981.65+132110.09

所以最终应纳税调增=1200000÷(1+9%)-6935.78-2972.48-1981.65-132110.09=956917.43

(3)该企业2020年自行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0元,该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所以企业自行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800000×25%×20%

(4)根据前述(2)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56917.43元,那么企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0+956917.43=1756917.43元,

小微企业,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未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为企业之前已经按照80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那么不超过100万的部分,还有余额20万(1000000-800000),100万以内的部分补缴税款=(1000000-800000)×25%×20%。

956917.43中扣除20万,剩余的部分就是超过100万未超过300万的部分,所以补税=(956917.43-200000)×50%×20%。

最终补税=(1000000-800000)×25%×20%+(956917.43-200000)×50%×20%=8569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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