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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二中,对于减免税可以通过当地的人民政府或者税务机关,或者财政局,这块有总结吗?

税二中,对于减免税可以通过当地的人民政府或者税务机关,或者财政局,这块有总结吗?

契税计税依据 2022-12-11 13:07:12

问题来源:

下列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计税依据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B、土地使用权赠与行为由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计税依据
C、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D、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E、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成本价格核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分析:选项E,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查看完整问题

于老师

2022-12-11 15:10:43 388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为您总结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1. 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 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 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 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1)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四、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祝您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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