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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分、送,怎么区分消费税的计税基础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价还是最高价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2022-09-06 11:55:33

问题来源:

4.甲高尔夫球具厂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48
B、43
C、36
D、37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将自产的高尔夫球杆无偿赞助给某高尔夫球赛,应按同类高尔夫球杆的平均不含税价格计征消费税,不按最高销售价格计税;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杆的杆头用于连续生产高尔夫球杆的,准予按生产领用量抵扣高尔夫球杆杆头已纳的消费税;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甲高尔夫球具厂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300×10%+50×10%+20-10×70%-1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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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2022-09-06 14:01:14 2797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投用最高价,分、送用平均价。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其他的情况,一般都是平均价,故分、送用平均价。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都是平均价,没有最高价,即使是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也是平均价。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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